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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5-27 00:09 fatfatyiu
禁員工示威生產力促進局總裁被控

【本報訊】生產力促進局總裁馮永業,涉嫌向一名身為職工會理事的影音維修員提出要求,不要參加示威活動,否則會立即解僱職工會的主席。馮永業被指違反《僱傭條例》中有關歧視工會的條文,他是首個被控同類控罪的公營機構總裁。馮昨日否認指控,案件押後 8月開審。
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工會副主席林麗賢表示,勞工處今次提出檢控,是令人鼓舞的消息,具刺激作用。她指僱主以往都以工作表現欠佳為理由,解僱工會負責人,藉此阻嚇及打壓他們,即使他們向勞工處投訴,處方多會以證據不足為理由終止調查。
林又指局內一直有瞞上壓下的作風,壓迫職工會同事,連同她在內,近年已有三名職工會同事被炒。假如本案能成功入罪,她希望能復職
消息人士指,在生產力促進局工作 15年的影音維修員何志永,為職工會理事。何志永去年 10月 17日收到裁員通知,他知悉自己將被炒,但通知期有兩星期,「佢以為有少少希望(指保留工作)」,於是與總裁馮永業聯絡。兩人同月 24日在辦公大樓會面,馮要求何志永不要參加示威活動,否則會即時解僱職工會主席何爾煒。
何爾煒在局內工作 30年,他從事文員工作,職工會自 05年成立以來,何爾煒已任主席一職。而何志永終在去年 10月 31日被辭退,他其後到勞工處舉報。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第 21B條,僱員有權登記成為職工會會員,或在適當時間享有參加職工會活動的權利。任何人如刻意阻嚇其僱員,令僱員未能行使有關權利,即屬犯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罰款 10萬元。
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,被告馮永業( 45歲)被票控於去年 10月 24日刻意阻止或恐嚇僱員何志永享用上述權利。辯方指聆訊令被告承受很大壓力,亦影響日常行政工作,被告希望能早日結束審訊。本案控方僅傳召兩名證人出庭,辯方則有三名證人,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押後案件至 8月 17日開審。
有員工發公開信挺馮
馮永業昨向生產力促進局同事發出信件,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他不便公開評論,待案件有結果後會向向各人交代。一群生產力促進局員工亦發出公開信「挺」馮,盛讚馮上任以來推行多項改革措施,如開闢溝通渠道,聆聽員工需要,他們認為不應抹殺馮的貢獻。
案件編號: KCS14449/09


馮永業 AO出身官拜副秘書長
【本報訊】 06年底跳槽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出任總裁的馮永業,原屬「天子門生」的政務官隊伍一員,離開政府前是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。馮入局後大展拳腳進行改革,推出新員工評核制度等多項新措施,惹來爭議。


推新評核制惹爭議
馮永業( 45歲)畢業於中文大學政治行政學系, 1980年加入政府任政務官( AO), 2006年底離開政府,過檔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總裁,接替退休的楊國強,任期三年。馮永業的妻子是現任政府新聞處處長馮程淑儀。
馮永業上場後強調要將生促局發展成一間着重科研、主力提供顧問服務的公司,不再只依靠政府,先後推動新員工評核制度、與公務員薪酬脫鈎及實行花紅制等,引起不少爭議。
去年底生促局職工會主席何爾煒指馮永業先後將 50多名員工,以「莫須有」理由評為新制下最低的第四級,令 30多名員工被迫降職或辭職,當中大部份為工會成員,包括 6名工會理事。
另外,生產力促進局職工會理事何志永於 08年 10月因視聽組解散被終止合約。何曾指其上司學歷較他低,獲准調往公關部,其申請卻被拒絕,認為是局方針對其工會身份。

2009-5-28 22:48 Hello Keung
其實好幾個工會份子都唔係做野架啦. 如果係私營公司, 咁既工作能力, 早就走了. :face48:

不過阿蠢材, 又以為自己真係官, 人人怕佢, 想炒人, 咁係無用啦 :face08:

2009-5-31 22:38 fatfatyiu
兩方人馬... 好戲連場... :gface012:雙方賠上自己的時間, 心計, 現在什至前途....  
去執行對自己的功績和保護自己既得利益......:face27:  呢個世界只有兩種人最惡... 有錢人和本死無大害O既人...
但無論結果係點.... 都對我無影響... 前景暗淡... 飽你唔死... 但差 D 餓死... 正如溫水煮蛙...:face100:

2009-5-31 23:37 Hello Keung
回復 #3 fatfatyiu 的帖子

生力員工的薪金都叫做有返咁上下, 都未至於餓死:face69:

有咁好睇既show, 出多d來娛樂下啦 :face19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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